住宅貸款減免(節稅)的概要

「住宅貸款減免(節稅)制度」,正式名稱「住宅借款等特別減免」。是指個人利用住宅貸款購買住宅或裝修時,滿足一定條件,可以扣抵所得稅的制度。根據一些案件情況的不同,也會有從翌年的住民稅中扣抵的情況。

隨著消費稅率的上漲,延長3年住宅貸款的減免(節稅)

在掌握制度概要的基礎上,瞭解2019年10月開始擴充住宅貸款減免(節稅)的内容。

隨著消費稅率上漲至10%,政府對取得住宅政策進行了變更,可接受減免的期間從現行最長10年延長至13年。之後有購買不動產意願的人請關注這條新聞。

減稅期間延長3年,也就是説節稅期間延長的意思,會有人因此政策而獲得豐厚的收益。爲了使擴充的住宅貸款減免(減稅)可以被充分利用,請充分瞭解住宅貸款減免制度以及適用條件後,再進行購買物件之手續。

【住宅的種類】住宅貸款減免(減稅)的適用條件

若想適用住宅貸款減免政策,需要滿足一定條件。該條件會因住宅為新建住宅、二手住宅,還是改造住宅一樣重新裝修而略有所不同,下面分別進行説明。

購買新建住宅時的適用條件

購買新建住宅時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1.想要獲得減免的本人,從住宅交屋日起6個月内居住在該住宅。
2.獲得該特別減免的年份,所得金額合計在3,000萬日圓以下。
3.對象住宅的地板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,地板面積的1/2以上為自己居住使用。
4.對象物件的貸款為10年以上。
5.作爲居住使用的年度以及前後2年,合計5年内,沒有適用過因居住用財產轉讓的長期讓渡所得課稅的特別條例。
※國稅廳「No.1213 新建住宅或取得新建住宅(住宅借款等特別減免)」
另外,因計算方法的不同,買賣合約書和登記簿上的樓地板面積會有不同的情況,適用住宅借款減免時需要注意。

購買二手住宅時的適用條件

二手住宅的話,會因爲建造時期較早,並不滿足現在的抗震標準。因此,在新建住宅的基礎上,二手住宅會多一個滿足「一定抗震基準」的條件,須滿足之規定如下:
1.取得住宅性能評價書(抗震等級1級以上)。
2.取得抗震基準適合證明書
3.加入現有住宅買賣瑕疵保險
4.竣工年數在一定年間以下(木製20年以下,耐火建築25年以下)
※國稅廳「No.1214 取得二手住宅(住宅借款等特別減免)」